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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例点评】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原支队长陈立充当
“保护伞”被双开
本篇文章来源: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:南宁市纪委监委 文/梁丽、唐颂 图/张国权 发布时间:2019-11-28
【案情】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原支队长陈立于2009至2016年担任横县公安局政委、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期间,明知沈某为黑恶势力头目,非法收受沈某给予的财物,对沈某及团伙成员在横县辖区内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,不履行其打击犯罪的职责,致使该黑恶势力逃避打击、坐大成势。以沈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横县境内实施绑架、开设赌场、非法拘禁、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,严重侵害群众利益,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。2019年1月,南宁市纪委监委对陈立涉嫌违纪违法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,2019年6月6日,南宁市纪委、监委给予陈立开除党籍处分、开除公职处分,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【点评与警示】陈立身为公安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,本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维持横县社会的和谐稳定,却背道而驰,理想信念丧失,背离党的宗旨,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为政不廉,没有正确对待手中权力,没有管好自己和身边人,甘于被“围猎”,把权力作为个人换取金钱的筹码和工具,充当黑恶势力的“保护伞”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公安民警要以陈立案为鉴,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,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守底线,做到心正廉洁、身正刚直、行正威严,绝不给黑恶势力“打伞”“织网”,沦为黑恶势力侵害群众利益的“帮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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